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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全体律师及员工愿为社会各界朋友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真诚愿意成为您忠实的朋友!我们将秉承诚信为本,勤勉敬业,法律至上,客户第一的服务理念,努力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服务宗旨: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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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威的业务领域包括但不限于: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6、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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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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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威海市纪念路3号楼三层 |
TEL: |
0631-5211148 |
FAX: |
0631—5211148 |
Email: |
guangweils@s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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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光威律师事务所是由山东省司法厅准予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创办以来,我们始终坚持高标准的道德宗旨,做到起点高、要求严、管理规范使律师所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经过不懈努力,光威所已成为规模大、业务领先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并于二00六年二月、二00八年二月先后被威海市司法局评为“法律服务先进集体”;二00七年九月获得山东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山东律师论坛组织奖”,二0一0年二月获得“威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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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威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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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传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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